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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台办接待台湾交流团队旅行社资格入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4/10/8 15:29:08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接待台湾交流团队旅行社资格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CTZB-F140923GWB 2、项目名称:接待台湾交流团队旅行社资格入围项目 3、项目内容: 根据市台办工作安排,每年将组织若干次台湾交流团队来杭交流、旅游、考察。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全年若干次不同规模交流、旅游、考察接待工作。(1)活动内容策划:行程、创意活动等。(2)落地接待、导游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议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旅行社。 (2)有资质经营境外游客来华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2)。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8、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9、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10、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单位联系人:罗刚 电话:0571-8722982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佳 电话:0571-85830395 传真:0571-858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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