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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法治杭州”建设水平

杭州日报   2015/1/8 12:09:05

核心提示

●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须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为了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最根本的也在于使市民都能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深化法治杭州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

中共杭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在号召全市人民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同时,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杭法十条”),提出要在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走在前列,实现依法保障改革发展、依法保障美丽建设、依法保障平安创建和加强依法监督、提高法治能力上实现新突破,为杭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明确了具体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响应市委的号召,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市委“杭法十条”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市民生活品质,使杭州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须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杭法十条”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并对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相互支撑的两个方面,统一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之中。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杭法十条”充分体现了这样的要求:要使我们的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实现依法决策,使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使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保证建设法治杭州的各项任务能够落在实处,关键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使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在自己的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把贯彻落实“杭法十条”,建设法治杭州与从严管党治党紧密结合起来,把“杭法十条”的各项要求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切实通过从严管党治党推进法治杭州建设。这就要求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依纪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敬畏法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决不能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们相信,从严管党治党的任务落实了,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了,执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就能得到规范,建设法治杭州的任务就能得到落实。

以社会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民守法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依法治国,就是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最根本的也在于使市民都能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社会诚信建设。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利益关系调整加剧导致部分社会成员诚信缺失,使之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诚信缺失,是社会道德问题,也暴露出部分社会成员法治观念薄弱,不能尊法守法,以及在立法、行政和执法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法治杭州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依法治理和依法维权、化解纠纷,促进全民守法,必须以社会诚信建设为重点,解决好部分社会成员诚信缺失的问题。“杭法十条”提出,要加强社会信用管理立法。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阿里巴巴集团等第三方网络信用体系的对接共享,不断完善企业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平台和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信用中介服务等四大体系。突破信用信息“孤岛”,拓展信用体系征信范围和应用领域,率先在金融信贷、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建立社会信用评价和保护体系,加快推行信用市场化服务。强化信用监管,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率先形成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需要营造浓郁法治文化氛围。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文化的功能就是通过传播和弘扬一定的价值观,形成一定的社会道德风尚,从而影响个人,引导和整合社会。要实现全民守法,必须高度重视文化、道德的作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树立市民群众对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杭州是一座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我们要努力把现代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以及杭州的文化特点结合起来,深入发掘传统文化中重规矩、守规矩的深刻内涵,深化“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健全弘扬“最美精神”长效机制,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把尊法、守法的意识与自觉遵规守矩的慎独思想结合起来,使全民守法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法治杭州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是相互促进的。深化法治杭州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

首先,在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和科学民主立法上要创新。“杭法十条”提出,要完善酝酿、提议、论证、研究、审议的党内依法民主决策机制,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化、规范化。要落实决策问责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重大决策过程留痕、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完善地方立法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立法招标、立法听证、立法咨询、审议解读和重要法规草案三审、隔次审议制度,等等。

其次,要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创新严格执法的方式和方法。在这一方面,杭州有许多新的举措,如通过公述民评和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社会评价意见进行整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化法治杭州建设。

第三,在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要创新。法治离不开民主,民主是法治的推动力量。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过程也是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过程。“杭法十条”提出,要深化“我们圆桌会”、“湖滨晴雨”工作室、“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巩固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沟通日等有效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事务协商治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范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鼓励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更好地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深化法治杭州建设使市民的意愿得到更好的表达和尊重,在此基础上也一定能够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第四,在推动杭州发展的重点领域要创新。“杭法十条”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提出要以健全“一号工程”推进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改革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杭法十条”提出,要围绕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全国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中心、全国物联网产业中心、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全国智慧物流中心和全国数字内容产业中心,在网络保密安全、网络社会管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智慧应用等方面率先探索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信息经济公安分局,出台《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率先推动网上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在这一方面,杭州敢为人先,率先对网络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法治建设的思路。这样的创新思路和举措在“杭法十条”中还有很多。“杭法十条”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我们一定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杭法十条”,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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