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台湾团体或个人来杭开展讲学、交流活动 所需材料: 1、 主办单位申请报告; 2、 台湾团体或个人的背景情况; 3、 台方来杭人员名单; 4、 交流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受理处室:交流处 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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